关于组织申报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大数据产业聚集区和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通知
来源: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次数:
各县区经信局,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接省经信委通知,为进一步带动行业技术和上下游产业链发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软件工程化水平,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确定开展园区和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软〔2016〕587号)和《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鲁经信软〔2016〕58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软件产业园区和大数据产业聚集区申报条件参照《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山东省省级软件产业园区申请书》,提供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二、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应紧密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面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互联网+等领域,以支撑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为重点,增强软件供给能力和安全可靠水平。申报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申请书》,提供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确保资料真实有效。
三、请各县区经信局做好本次征集活动的组织和初审工作,于8月21日前,将汇总好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市经信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电话:2215017 邮箱:fdm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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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