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一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的通知
来源:电子信息科 发布时间:2016-01-12 浏览次数:
各县(区)经信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申报第一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企业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申报范围
滨州市所有类型的锂离子电池行业生产企业,主要包括从事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含电解质)、单体电池、电池组等生产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务必于3月14日前将电子和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经信委电子信息科,网上填报系统同步提交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各县区经信(发)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引导、支持企业,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质量和水平。
2、企业的材料要真实有效,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违法及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不良行为。
联系人:王 涛 电子邮件:bzjxwdzxxk@126.com
联系电话:2297983
附件:1.省通知
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3可自行到省市经信委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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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1日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