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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材料领域专家的函
来源:产业政策科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各县(区)经信(发)局、有关高校

    为做好全市新材料产业政策咨询、评估评价等工作,更好发挥专家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经研究,拟充实完善我委专家库中新材料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熟悉新材料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等,在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领域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身体健康,正常承担相应工作。

    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不在推荐之列有关高校和科研单位每个不超过5名。

    二、专家职责

    (一)接受省、市有关部门委托,为新材料产业政策、规划制订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为政府部门和企业新材料相关审核、评审等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承担其新材料有关的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聘专家评选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需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人员要如实填写《山东省新材料领域专家推荐表》(附件1),连同学历和学位证、职称证、成果鉴定和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2月7日前,一式3份报市经信委产业政策科20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省经信委组织对各市及有关单位推荐上报的专家进行评议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专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选山东省新材料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一.docx
文件类型: .docx 6caf748ff64f26b20a3e37561264ffce.docx (13.46 KB)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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