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文件
滨化转办字〔2017〕11号
关于印发滨州市产业转型升级
县区建档规范的通知
各县(区)化工转型办:
为迎接省化工转型办检查验收,进一步规范县区化工转型办档案管理和建设,现将《滨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县区建档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建档规范要求做好县区化工转型办建档工作。
滨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办公室
(市经信委章代)
2017年4月13日
滨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县区建档规范
各县区化工转型办档案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 县区化工转型办档案
(一)综合档案
1.收文
2.发文
3.领导讲话、分析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汇报材料等
4.“一县一册”、“一乡镇一册”、“一园区一册”
5.涉化搬迁项目情况(包括村庄、企业个数、资金落实、搬迁方案等)
6.园区基本情况及拟保留园区情况
7.县区内化工企业与村庄、学校和其他化工企业直线距离情况
8.报表(包括上报省、市化工转型办各类报表汇总)
9.“十三五”期间重点化工项目统计
10.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资料留存情况(包括组织机构成立、工作方案落实、会议纪要等)
11.影像资料留存情况
(二)“三评级一评价一整治”专题档案
1.评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选聘中介机构相关文件、记录、合同等
3.中介机构“评级评价”工作方案
4.试点企业评级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5.县区内化工企业评级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6.中介机构对县区反馈报告及评级评价结果汇总
7.企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汇总
8.县区督导企业整改情况记录及处理意见
二、县区留存化工企业档案
(一)规模以上化工企业留存档案
按照《滨州市化工企业转型升级企业“一企一册”建档指南》要求,建立县区内规模以上化工企业留存档案
(二)全部化工企业留存档案
1.县区化工企业档案(6张表)
2.企业真实性承诺
3.中介机构对化工企业评级评价报告及好、中、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