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办公室文件
滨化转办字〔2017〕12号
关于对全市评级评价抽复查验收情况
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政府,各县(区)化工转型办:
为保证我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一整治”阶段任务目标按时完成,并做好迎接省化工转型办评级评价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市化工转型办于3月底安排中介机构对县区评级评价情况进行了抽复查验收,但从中介机构反馈情况来看,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很不理想,存在问题很多,无法通过省化工转型办检查验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县区化工转型办工作不力。部分县区未将省、市文件及时下发企业,工作没有落实,化工企业《“一企一册”建档指南》下发已近5个月的时间,一些县区没有安排部署,没有检查指导,形成工作空白;有的县区存在形式主义,对中介机构听之任之,缺少监管和督导,有的只进行了评级评价,但后续企业问题整改不管不问,中级机构整改建议放在县区化工转型办,企业至今不清楚;还有部分县区对本县区停产化工企业没有工作方案和意见,也不进行评级评价,后续一旦开工,存在很大隐患。
2. 企业基础资料缺项太多。部分企业评级评价过程中,基础支撑材料严重不足;大部分企业档案未按要求建立档案,即使建立,也很不全面;部分企业对中介机构提出问题整改不及时。
3. 中介机构评级评价不规范。部分县区聘请中介机构工作开展不严谨、不细致,有的县区至今没有评级评价报告;部分中介机构评级评价标准存在一刀切,企业不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成为扣分项,导致企业无法整改;部分县区聘请中介机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评级评价结束后,将企业基础资料带走,导致部分企业在本次抽复查验收过程中无法提供相关材料。
望各县区接此通知后,对照《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评级一评价”阶段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鲁化转办〔2016〕48号)、《滨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企业“一企一册”建档指南》(滨化转办字〔2016〕25号)和《滨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县区建档规范》(滨化转办字〔2017〕11号)文件要求,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市化工转型办将跟踪督导检查,对工作突出、落实及时到位的县区,市化工转型办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县区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1.中介机构抽复查情况反馈意见
2.中介机构抽复查验收情况汇总表
滨州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办公室
(市经信委章代)
2017年4月14日